商业信用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成立于2002年,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,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设立,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注册登记的国家事业单位。
中心宗旨是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商业信用服务。主要开展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规范拟定与信用级别测评、商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,商业信用理论研究,商业法律、商业信用担保和商业投资咨询,以及商业信用业务培训等工作。中心除在对各行业企业进行商业信用等级评价之外,同时还承担国家信用、相关部委政府机构信用领域规范、标准制定、商业信用理论体系研究、行业人才培养等重要任务。
中心成立以来,秉承国家相关政策精神,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,先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财政部、工信部、国管局等相关部委联合开展商业信用相关课题研究,推进国家层面的商业信用评级的理论建设。
按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,中心先后主持和主要参与起草了《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规范》、《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实施指南》、《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格式规范》、《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指南》、《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》、《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》等十多项国家标准制定,正在申报和起草的《国有企业采购供应信用管理规范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实施指南》、《产业园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》等多项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工作。
中心于2021年6月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“信用评价师”“信用分析师”“模型开发师”“数据治理员”“尽职调查员”五项新职业(工种),2022年9月经人社部正式批准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。目前中心已于2024年9月完成5项国家职业标准终审工作,配套的15本300万字的教程编写,开展了新职业考培平台开发上线、题库建设、培训认证等工作。
中心从2016年开始陆续接入各个相关部委和机构的数据,包括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数据,高法司法数据,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数据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。中心建立了自有数据中心,并通过了等保三级测评,数据涵盖6大主题类目(主体信息、经营信息、资产信息、司法信息、负面信息、舆情信息),76个二级类目,共4000多个数据字段,包含了市场主体的全貌内容。服务各级地方政府、国有企业、金融机构、行业组织。中心建立了“国有企业采购供应信用管理平台”、”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“、“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服务平台”、“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”等公示共享平台,形成以企业商业信用数据库为基础、信用评价和信用分析为支撑,对经济活动的信用信息、行为进行采集、加工、识别、监测、评价、公示等工作,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。